1.应聘者应为沈阳市规定符合条件的41所院校(北京师范大学、华东师范大学、东北师范大学、华中师范大学、陕西师范大学、西南大学、北京大学、中国人民大学、清华大学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、北京理工大学、中国农业大学、中央民族大学、南开大学、天津大学、大连理工大学、吉林大学、哈尔滨工业大学、复旦大学、同济大学、上海交通大学、南京大学、东南大学、浙江大学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、厦门大学、山东大学、中国海洋大学、武汉大学、华中科技大学、中南大学、中山大学、华南理工大学、四川大学、重庆大学、电子科技大学、西安交通大学、西北工业大学、兰州大学、国防科技大学、东北大学)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,具有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。(详见沈阳市教育局发布的招聘公告)。
2.所学专业符合岗位要求。
3.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要求的毕业证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。